应对环境法规


电池环境法规概述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的关注不断提高,各类法规相继制定,用于规范电池中化学物质的管理、产品设计、标识以及回收利用的管理。
在欧盟,已实施包括 REACH 法规、RoHS 指令、欧盟电池法规以及欧盟 POPs 法规在内的多项综合环境立法,覆盖电池的完整生命周期。
在美国,电池也需符合地区性法规,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第 65 号提案(Proposition 65)。适用于电池的监管要求与适用于电气电子设备(EEE)的法规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因此正确理解各项法规的适用范围和义务十分重要。
基于这些监管框架,我们在设计和制造阶段妥善管理化学物质,并为各市场提供符合适用环境法规的电池。本页面将介绍与我司电池相关的主要环境法规概览。



1. 符合欧盟 REACH 法规要求

欧盟 REACH 法规(EC No. 1907/2006)是一项旨在通过化学物质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来降低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的综合化学品管理框架。
电池作为“物品(Article)”,需遵守以下义务:

第 33 条(SVHC 信息传递义务)
如果电池组件中某项高关注物质(SVHC)的含量超过 0.1%,我们将在首次交付时免费向客户提供相关物质名称,并在消费者提出请求后 45 日内予以告知。

第 67 条及附录 XVII(使用限制)
如果电池中含有附录 XVII 所列物质,我们将遵守其在制造、上市及使用方面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2. 符合欧盟 RoHS 指令要求

RoHS 指令(2011/65/EU,经授权指令(EU)2015/863 修订)旨在限制电气电子设备(EEE)中某些有害物质的使用,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电池不属于 RoHS 指令的适用范围,而是受欧盟电池法规管辖。

然而,我司电池未有意使用 RoHS 指令所限制的 10 种物质(铅、镉、汞、六价铬、PBB、PBDE、DEHP、DBP、BBP、DIBP),且其含量(镉为 100 ppm,其他为每种均质材料 1000 ppm)均在规定限值以下。
因此,我们可提供“不使用声明”,而非“RoHS 符合性证明”。


3. 符合欧盟电池法规要求

欧盟电池法规(Regulation (EU) 2023/1542)取代原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并于 2023 年 8 月生效。与原指令主要关注回收和循环利用不同,新法规涵盖了从原材料采购尽职调查到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及再利用的整个电池生命周期。

新法规适用于所有电池。当电池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销售时,欧盟经济经营者(进口商、经销商等)需依据扩展生产者责任,在销售所在国进行生产者注册,并报告废电池的回收数量等信息,以确保废电池的分类回收。请注意,电池的回收与再利用是沿用原电池指令的内容,而非新设要求。

电池法规同样适用于使用电池的产品。含有便携式电池*1或 LMT 电池*2的产品必须设计成使终端用户能够轻松拆卸和更换电池(第 11 条)。

法规要求符合性的产品必须标注 CE 标志及分类回收符号(带叉的垃圾桶标志)。若电池尺寸过小无法标注,则需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上进行标识(第 13 条)。我司网站所列小型电池满足物质限制要求(第 6 条),可在欧洲销售。但请注意,因销售地区不同(如日本),部分产品可能未满足欧洲的标签要求。如需详细信息,请联系我们。

此外,电池法规根据电池类别设定不同要求。容量不超过 2kWh 的便携式电池*1和工业电池*3可豁免碳足迹(第 7 条)、**再生材料含量(第 8 条)**及数字电池护照(第 77 条)的要求。

对于 EV 和 LMT 等相关类别的电池,我们将根据各项要求的二级立法进展情况分阶段推进合规。

*1 便携式电池(Portable battery):专为非工业用途设计、重量不超过 5 kg 的密封电池。
*2 轻型交通工具电池(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battery):用于轻型电动车辆的密封电池,重量低于 25 kg,但不包括电动汽车牵引用电池。
*3 工业电池(Industrial battery):专为工业用途设计的电池,或为再使用或再利用作准备的电池,或重量超过 5 kg 的电池


4. 符合欧盟 POPs 法规要求

欧盟 POPs 法规(Regulation (EU) 2019/1021)用于限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制造、使用和上市。
该法规直接且立即适用于所有成员国,无需额外的国内立法,从而实现欧盟范围内的统一管理。

我司电池不含欧盟 POPs 法规所限制的任何物质。


5. 符合加利福尼亚州 Proposition 65 要求

加利福尼亚州第 65 号提案(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 of 1986)要求在产品含有可能导致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且暴露量超过规定水平时,在加州销售时需提供“明确且合理的警告”。化学物质清单会定期更新。

电池采用金属外壳密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内部化学物质不会暴露于人体。因此,在加州 Proposition 65 的框架下,不符合“暴露”的定义,因而无需警告标签。